校属各部门:
根据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评审的通知》相关规定,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2025年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评审工作,现将校内鉴定评审初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结题鉴定组织形式
本次项目鉴定评审工作,实行两级评审。学校科研与社会服务处负责本次项目鉴定评审初审,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复审。
我校2025年完成备案课题,凡研究成果达到立项备案约定考核指标、研究内容无意识形态风险的,均可申请参加本次结题鉴定评审。
二、结题鉴定提交资料
(一)项目研究报告
所有参评课题须规范撰写完整研究报告,报告字数不少于8万字,知网重复率控制在10%以内,申报时同步提交知网查重检测报告,具体撰写规范详见附件1。
(二)业绩佐证材料
各课题负责人对照课题备案结题业绩考核标准,梳理归集对应成果支撑材料。相关鉴定评审要求及细则详见附件2,鉴定验收材料装订要求详见附件4。
二、结题鉴定时间安排
(一)鉴定材料提交时间
请各课题负责人严格对照评审要求,规范整理结题鉴定材料,于7月17日16时前将装订完毕的纸质材料提交至合一楼411室;电子材料以“姓名+2025高校人文社科+课题名称”命名打包,发送至邮箱:gzqzdkyc@163.com,逾期不予受理。
(二)汇报材料提交时间
校内鉴定评审需由课题负责人现场进行结题汇报,各项目组必提前准备汇报PPT(8分钟左右),并于7月20日10时前发送到上述指定邮箱,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。
本次结题鉴定时间紧、任务重,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,严格对标要求,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结题各项工作。
咨询联系人:张老师18798083298
科研与社会服务处
2026年7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