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属各部门:
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落实《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》精神,充分发挥校级科研项目培育功能,引导教职工服务行业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,进一步提升学校服务能力与人才培养质量。根据《贵州轻工职业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现就202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类别、层级及经费标准
(一)项目类别
本次申报项目类别分为人文社科项目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、自然科学项目:
1.人文社科类项目应侧重于学校、社会发展热点研究;
2.教育科学规划类应侧重于职业教育教学改革、专业建设、人才培养、三教改革、产教融合、思政育人,立足学校办学实践,突出应用性与实践落地;
3.自然科学类项目应侧重于符合市场需求、有产业化合作前景,获得的科研成果有望转化为生产力的项目。
(二)项目层级
按层级设置重点项目、一般项目、青年项目三个类别:
1.重点项目:主要支持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者,围绕特定研究方向开展深入、系统的创新性研究,推动研究成果提质升级、形成特色优势成果;
2.一般项目:主要支持广大科研人员自主选题、自由探索,开展应用性创新性研究,拓宽学校科研研究与社会服务领域,激发全员科研创新与社会服务活力;
3.青年项目:主要支持青年教师开展研究工作,助力青年研究者积累科研经验、培养独立选题、独立开展研究、独立主持科研项目与开展产业服务的能力。青年项目负责人申报当年年龄不超过40周岁。
(三)校级项目资助经费标准(单位:万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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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文社科项目 |
教育科学规划项目 |
自然科学项目 |
重点项目 |
2 |
2 |
5 |
一般项目 |
1 |
1 |
2 |
青年项目 |
0.5 |
0.5 |
1 |
二、申报基本条件
(一)申请者须为本校在职在岗的教职工,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相应的研究能力,研究工作时间有保障。
(二)项目负责人同年只能申请1个项目,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累计获得校级科研项目立项不超过3次,作为项目负责人在研项目不超过1项,结题2年后方可再次作为负责人申报项目。
(三)项目组成员原则上应能满足项目研究需要,项目组成员可以有校外人员,但比例不得超过项目组人员的50%。校企深度合作的项目,可以适当放宽。项目组成员参与次数不限,同一年度参与申请项目不超过2个。
(四)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,自立项通知书下达之日起计算。
(五)项目研究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,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,不得违反宪法、法律法规、党的教育方针及学校规章制度。
三、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
(一)报送时间及方式
2026年10月16日(星期五)前,以二级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。
(二)申报提交材料
1.《贵州轻工职业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》(附件1);
2.二级部门申报汇总表(附件2);
3.现场评审陈述PPT,须包含五大观测点:研究价值、研究内容、特色或创新点、研究方式、预期研究成果(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)。
(三)申报程序
1.个人申报:申报人认真完整填报申请书,做好材料自查。
2.二级单位初审:各部门对申报材料开展形式审查、学术审查以及意识形态审查,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签署部门推荐意见,加盖部门公章。对存在意识形态风险、违反科研诚信的项目不予推荐上报。
3.部门统一报送:各部门汇总本部门全部申报项目,纸质申请书(一式3份)按项目单独装袋+汇总表(一式1份),统一报送至科研与社会服务处;同时报送全套申报材料电子压缩包(含申请书、PPT、汇总表),以“系部+202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”命名,子文件夹以“姓名+课题类别”命名,拷贝或打包发送至邮箱:gzqzdkyc@163.com。
4.学校评审立项:科研与社会服务处完成形式审查;审查合格后组织专家开展评审;评审结果报学术委员会、校长办公会审议,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立项。评审时间另行通知。
5.未尽事宜,遵照《贵州轻工职业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执行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地址:合一楼 411室
联系人:梁老师 代老师
附件
1. 贵州轻工职业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
2. 二级部门申报汇总表
科研与社会服务处
2026年9月29日